美工科【設計群】
群教育目標
1. 培養學生具備設計群共同核心能力,並為相關專業領域之學習或 高一層級專業知能之進修奠定基礎。
2. 培養健全設計相關產業支出及技術人員,能擔任設計領域有關廣告、包裝、展示、編輯、印刷、媒體、產品、家具、工藝與室內設計等工作。
科教育目標
1. 培育從事美工創作與設計之基層技術人才為目標。
2. 傳授美工創作與設計之基本知識。
3. 訓練美工設計技巧。
4. 養成良好的安全工作習慣。
美工科介紹
1. 夜校美工科依教育部核定分為進修學校(3年制)及夜間部(4年制)二種學制。
2.進修部成立於民國78年,前身為補校之後改為進修學校,修業3年。
3. 夜間部成立於民國79年,修業4年。
4. 105學年全校進修學校共計 2 班,夜間部共計 5 班,合計 7 班。
5. 進修學校與夜間部於106學年轉銜為進修部,修業3年。
美工科教育目標
職業學校教育目標,以充實職業知能、涵養職業道德、加強繼續進修
能力、促進生涯發展、培育健全之基層技術人員為目的。
為實現此一目的,需輔導學生達到下列目標:
1. 充實職業知能,培育行職業工作之基本能力。
2. 陶冶職業道德,培養敬業樂群、負責進取及勤勞服務等工作態度。
3. 提升人文及科學素養,豐富生活內涵,並增進創造思考及適應社會變遷知能力。
4. 培養繼續進修之興趣與能力,以奠定終生學習及生涯發展之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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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培養創意發想及執行之能力。 |
(二) 培養美術、設計、工藝與表現之能力。 |
(三) 認識各種繪畫媒材特性及培養設計製作之能力。 |
(四) 培養使用電腦科技設計之能力。 |
(五)培養繼續進修及設計職場實務工作能力。 |
美 工 科 課 程 架 構 |
進 修 部 ( 三 年 制 ) |
一年級 |
˙共同科目:國文、英文、數學 、歷史、基礎化學、健康與護理、國防 通識、計算機概論、生涯規劃、體育 |
˙專業課程:水彩、人像素描、標誌字體設計、設計圖法、色彩原理、繪畫基礎 |
二年級 |
˙共同科目:國文、英文、數學 、計算機概論 、社會科學概論 、軍護 |
˙專業課程:基本設計、設計與生活、造形原理、電腦繪圖 、水墨、西畫、商業美術設計、設計概論 |
三年級 |
˙共同科目:國文、英文、數學、三民主義、軍護 |
˙專業課程:專題製作、、數位影像處理 、水墨、西畫、攝影、印刷設計、創意潛能開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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