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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公告內容

日期 6/27 職稱 學務處/訓育組 發佈人 游惠鈴
摘要 107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
內容報導 1.欲參賽同學請務必詳閱比賽要點,遵守規定
2.全國學生美術比賽,首重原創性與獨特性,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。
3.本競賽須經校內初選,各類代表學校參賽件數為各10件
4.校內作品評選時程待新北市協調會確認相關規定後再行公告。
相關網址http://web.arte.gov.tw/nsac/index_news.asp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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